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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系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
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8/03/06 10:14:54 | 点击:

根据学院发展建设需要,2018年是学院的评估之年、发展之年。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地顺利进行,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会计系本学期将着重以“端正教风、培养学风”为重点,营造“勤学、善学、乐学”的良好学习氛围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良好学习习惯。经会计系研究决定在全系范围内开展加强学风建设工作。

一、整顿检查范围

会计系各班课堂、晚自习纪律以及学生宿舍卫生。

二、整顿检查时间

2018年3月5日-2018年4月5日(视整顿效果进行延长)

三、相关要求

(一)课堂纪律

1、学生上课时必须按时进入教室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,衣冠整洁。

2、上课、晚自习专心听讲,遵守课堂纪律,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;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教室;

3、严禁迟到、早退、上课吃东西,未经上课老师允许严禁戴耳机和使用各类电子设备。

4、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上课时,必须按照《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会计系学生请假管理规定(试行)》,履行书面请假手续,并于上课前将经过审批同意的请假条(或复印件)交系部备案,否则按照无故旷课处理。请假期满后持请假条到系部办理销假手续。

5、班主任及班委要严格要求同学,使课堂教学达到最佳效果,改善本班学风。

(二)晚自习检查针对全体大一学生

1、认真执行晚自习各项要求,不得缺席、迟到、早退,不得以公假为由(学生会活动)缺勤,不得在晚自习时间相互聊天、睡觉、下棋、打牌、听歌、玩手机、吃东西等违纪行为(请假人员必须向检查人员汇报清楚)。

2、在自习期间,学生不得无故离开教室,不得在教室抽烟、打架、闹事、酗酒,不得未经申请观看影视资料。

3、班委需配合各班班委对晚自习进行检查,不得谎报出勤人员,不得顶撞检查人员。

4、晚自习违纪后,不服从管理、阻扰、威胁检查人员的直接上报系部进行处分。

5、班主任及班委要严格要求同学,使晚自习达到最佳效果,改善本班学风。

(三)宿舍检查

1、是否违章存放或使用电器及其他辅助加热器具行为

(1)存放或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任何发热元件外露或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的;

(2)存放或使用电饭锅、微波炉、电磁炉、烧烤架、电煮锅等烹饪器具的;

(3)存放或使用冰箱、电视等电器的;

(4)其他违章存放或使用电器、设备的行为。

2、是否存在以下私拉电线行为

(1)私自从电线(而非插座)引出电的;

(2)私自从本宿舍引电至其他宿舍或其他区域的;

(3)私自从本宿舍外引入电源的;

(4)私自接用公共电源的;

(5)其他造成安全隐患的接拉电线行为。

3、是否超载用电、是否使用明火、蜡烛。

4、是否存在在住宿区内携带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强腐蚀性、强放射性等危险或有毒物品;是否携带或私藏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违禁品。

5、是否滥用、挪用、损坏、覆盖或妨碍火灾报警装置、烟雾灭火器、软管、消防喷淋、出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备。

6、是否在宿舍区或宿舍炊膳等。

7、是否个人物品(含自行车)占用楼道、楼梯消防通道。

9、是否存在饲养、容留动物(宠物)行为。

10、宿舍床位秩序:是否存在留宿外校人员的行为。

四、检查方式

会计系定期督查、抽查、班级自查

1、会计系定期督查:从2018年3月5日开始,会计系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督查(详见表一和表二)

2、会计系抽查:从2018年3月5日开始,会计系学生会纪检部不定期对全系所有教学班、宿舍进行抽查。

3、班级自查:会计系所有教学班,根据班级具体情况自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。

五、检查结果反馈

督查人员需每天按时督查,将督查情况及时整理上报系部备案、并反馈给各班主任。各班班主任对本班出现的问题及时了解情况,及时整改。

表一

会计系2017-2018学年度下学期教学督导值班表

值班人员

星期一

杨雯婷

钟希君

星期二

查小金

丁建金

星期三

尹湘萍

山云松

星期四

高秋元

禄怡

星期五

曾浩

张苗苗

表二

会计系2017-2018学年度下学期晚自习督查工作值班表

星期

督查人员

星期天

山云松

星期一

张苗苗

星期二

丁建金

星期三

禄怡

星期四

杨雯婷

备注:

1、督查人员需每天按时督查,将督查情况及时整理上报系部备案、并反馈给各班主任。

2、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上报系部、协助班主任及时处理。

云南财经职业学院

会计系

2018年3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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